犯罪嫌疑人之间并不熟悉,只知道其他人的网名,他们会互相通报作案对象和自己的作案进展。梁某在此案中盗得15万元,是盗窃数额最多的一人。得手后他给另一名新疆籍犯罪嫌疑人近5万元好处费,因为是后者向他提供了盗窃对象的消息。同时,梁某又把消息透露给广西籍犯罪嫌疑人,得到了1.8万元好处费。
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,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“在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”,与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(节录)法释〔2012〕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:
《外资“抢筹”A股市场 重点布局两大行业》樊星曾在浙江某市检察院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多年。他曾遇到一个取证难的案例,4岁女童遭强奸,下体重伤,没有人证。女童讲不清楚也不愿讲,家长也不想孩子受到二次伤害,但打击犯罪又有取证需要。“后来引入专业心理疏导,几次心理疏导后,孩子才把事情讲出来。”




